第三节 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及其属性
(简答)简述真理的属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有两个含义:
其一,是指任何真理都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就是说,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承认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实际又符合客观实际。简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其二,真理的客观性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检验真的标准只能是实践。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承认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生、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真理观上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通常把真理的绝对性称作“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1)任何真理总是包含着不依赖主体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是绝对的。
真理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相互依存。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互相包含、互相渗透。
(3)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
在哲学上有两个对待绝对性和相对性关系的错误态度,即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标准问题上的两种错误观点:
第一种,提出用伟人、圣人之言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如在我国古代有人提了“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第二种,实用主义哲学提出的“有用即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实践标准,实践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能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到得检验。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价值是指外物对人需要的满足,表示某物具有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
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表现在: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是在真理指导下形成的。
真理的价值表现在真理的功能上;
真理具有指导实践、再认识、教育和激励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