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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资料(十六)

2018-10-24 14:52来源:山东自考网
  公文文种的规定(二)
 
  会议记要另外要注意:在我国党政机关中使用的公文文种,中共中央办公厅曾经颁发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简称《条例》,规定了党的领导机关可以使用的文种,共有14种,与前面的13种有所区别,这是需要大家记住的,可能出题的形式是:我国现行的文种有哪些?或我国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党的机关的文种各自有哪些?
  党的机关应该遵守的有:
  (1)决议(2)决定(3)指示(4)意见(5)通知(6)通报(7)公告(8)报告(9)请示(10)批复(11)条例(12)规定(13)函(14)
  会议记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颁发时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在2000年的8月24号由国务院发布;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是在1996年5月3号中央办公厅颁发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种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14种都带有法规规章的严肃性,所以党的机关就应该遵守《条例》,国家的行政机关就应该遵守《办法》,在制发公文的时候,要严格的遵守,不能违背。刚才所讲的13种和14种就被称为法定公文文种。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应用文种,应用文种如:计划、总结、意见、实施方案、细则,这些文种也是机关中常用的一些文种,但是它不具备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所以我们所说的13种和14种可以独立的对外行文,用文件的版头来印刷,上面套上红色,因此,我们通常称之为“红头文件”,也就是说“红头文件”包括《办法》中规定的13种和《条例》中规定的14种,至于计划和总结就不能单独的对外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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