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请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委托开考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部分专业限制地市和考生资格报考,有关要求参见专业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2、 报考手续: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执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持身份证、老考生凭《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到当地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涂相关的表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
3、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所需要的表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五、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六、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七、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
自考查分热线:16889266
八、山东省、各市自考报名通知:
1、【济南】2016年4月高教自考网上报名通知
2、济南2016年4月份自考网上报名须知
3、【潍坊】2016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入口
4、2016年4月【青岛市】自考网上报名公告
5、【威海市】2016年4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6、【威海市】2016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考试须知
九、实践和毕业考核报考通知:
1、山东省自学考试2016年上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2、山东省自学考试2016年上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专业科目表
3 、实践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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