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类自学考试
实践环节(实验)考核要求及办法
根据省自考办安排,按照自学考试教学计划,自学考试各专业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其实践环节的考核工作由各教学点承担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考核地点、科目
此次实践环节考核每个教学点安排考核。
此次实践环节考核科目:
1、本科(汉语言文学教育、教育学)专业
公共课《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操作;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备注: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操作的为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的学员,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学员可不必参加此次上机操作。
2、学前教育专科
《现代教育技术》实践活动。
考核内容见附件二。
二、考核截止时间、成绩提交
考核结束后,由教学点将学员原始提交数据及材料进行保存,并将成绩按要求汇总到附表一。
各门课程的考核工作须在2015年9月20日之前完成,由教学点将电子版的成绩(附表一)发到邮箱: zkok1277@163.com,学员自行上报的作业不予处理。
齐鲁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