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精神,适应幼儿教师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需要,搭建幼儿教师终身教育平台,推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考委[20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使专业调整平稳过渡,2013年仍按调整前的计划安排考试,调整后的考试计划从2014年4月起实施。
2014年办理毕业手续可按老计划也可按新计划实施,2015年起一律按新计划办理毕业手续。
原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课程可按新、原专业考试课程对顶表顶替新计划中的相应课程,原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其余课程可顶替选考课学分。
附件: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二、学前教育新、原专业考试课程对顶表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