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和《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招考[2010]38号)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各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于2016年10月到12月,对全省登记备案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重点检查了助学组织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助学服务、招生宣传及收费等情况。本次年检,共有121家助学组织合格。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助学组织信息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帮助广大自学考试考生合理选择社会助学组织,现将2016年度全省年检合格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3月9日